吳玉韶:制定全國統一的養老服務設施配置規劃和標準
養老服務設施補短板要著力解決三個問題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指出,“推動老齡工作重心下移、資源下沉,推進各項優質服務資源向老年人的身邊、家邊和周邊聚集”“新建城區、新建居住區按標準要求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實現全覆蓋”。這為“十四五”時期養老服務設施補短板行動指明了方向、明確了目標任務,對于解決養老服務“最后一公里”問題,增強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都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人口老齡化是未富先老、未備先老,養老服務設施短缺始終是一大短板。“十二五”“十三五”時期,養老服務設施實現了跨越式發展,但養老服務設施配置不平衡不充分仍然是制約養老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瓶頸問題,特別是大中城市、老舊小區問題更為突出。“十四五”時期養老服務設施補短板行動,要著力解決三個問題:
制定全國統一的養老服務設施配置規劃和標準。重點是街道和社區層面要盡快實現全國范圍內養老服務設施“四統一”: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稱呼、統一標識。按照城市街道社區的面積、總人口、老年人口占比等配置相應的養老服務設施,應當是全國基本統一的,但是現在只有全國統一的養老服務設施概念,養老院、老年活動中心、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日間照料中心、養老服務驛站等,各地養老服務設施的名稱、內容和標準都各不相同。應當借鑒教育、衛生部門做法,街道社區教育設施有托兒所、幼兒園、小學、中學,衛生設施有護理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醫院等。近年來,很多地方提出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設置養老服務設施,有的甚至納入地方立法,但總體上看落實落地效果不盡如人意,根本原因是建什么養老服務設施、有什么標準等內容不明確,在實際操作上也難以進行對比考核和檢查。
明確養老服務設施的性質。街道和社區層面養老服務設施為全體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文化等普惠性、基礎性、公共性的養老服務,應納入基本養老服務范疇,屬于公共服務設施,由政府來投資建設,交由專業的養老服務企業和社會組織來運營。這些年很多地方在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中出現“鄰避”現象,主要是由企業和社會組織來租賃物業引起的,如果由政府出面規劃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困難要少得多。一些地方在試點基本養老服務時,也沒有把基本養老服務設施考慮進去。只有明確街道、社區層面的養老服務設施是公共服務設施,才能實現養老服務“老人買得起、企業能贏利、服務可持續”的目標。
整合街道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老年人大多生活在社區,“一刻鐘”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圈是老年人的共同期盼。由于管理體制原因,街道和社區普遍存在資源設施配置部門化、條塊化問題,養老服務設施既有不足,也有閑置浪費、利用不充分的問題,不僅影響了養老政策的落實落地及養老資源的使用效率,也影響了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在街道和社區黨組織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基層社會治理要求,堅持共建共治共享,改革完善街道和社區養老服務管理體制機制,真正以老年人需求為導向,推動養老服務各類政策、資源、設施、力量等各種要素的高效整合協同,形成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整體合力,打造“社區養老生活共同體”。
來源:中國社會報,作者:吳玉韶,復旦大學老齡研究院副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