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總結:各地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實施情況
作者:JoyDigit
發布時間: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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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養老行業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實現養老服務機構分類分級管理,全方位、多層次滿足老年人多元化養老服務需求。民政部正在積極推動和建立全國統一養老服務質量標準和評價體系。
01評定主體
各地均由省級民政廳負責組建等級評定委員會,并按照縣、市等分級開展等級評定工作。有條件的可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
02評定對象
關于評定對象范圍,除依法辦理登記、滿足《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GB/T 37276-2018)的基本要求外,還增加了運營時間和床位門檻。
03申報要求
關于申報等級還特別要求了機構首次申請評級的等級不得超過三/四級,部分地區對往年已參加評級的機構設計了等級過渡方案。
04評定程序
關于評定程序均采取機構自評、申請,評定委員會審核材料及現場審核,并于每年開展抽查復評。等級評定證書有效期3年,前一次等級評定兩年后,可以申請升級評定。
05評定標準
評定標準方面,主要以2018年發布的《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標準、2020年4月發布的《<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實施指南》(試行)作為評定依據。
其中,浙江省、上海市分別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制定了各自細化評定細則。北京市此前已發布了《北京市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星級評定分值表(試行)》。
圖片
北京市養老機構服務質量星級評定分值表(試行)(部分)